想開始當志工,卻被「時數怎麼算」這個問題卡住嗎?是不是也擔心自己辛苦投入的時間最後不被承認?放心,你不是第一個遇到這些困擾的人。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,台灣每年有超過 110 萬 人次投入志願服務,但許多人直到要申請認證時才發現:原來訓練時間不算、通勤不算、連志工會議也不算!這篇文章整理了新手最容易搞混的 6 個問題,用最白話的方式一次講清楚,看完保證不再踩雷。
Q1:志工時數從什麼時候開始算?
簡答:從你完成基礎訓練和特殊訓練、並取得「志願服務紀錄冊」之後,才開始計算。
很多人以為「報名成功 = 開始累積時數」,這是最大的誤會。
根據《志願服務法》及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志工時數的起算有兩個關鍵門檻:
第一步:完成教育訓練
| 訓練類型 | 課程內容 | 時數 |
|---|---|---|
| 基礎訓練 | 志願服務的內涵、倫理、法規等 | 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規定 |
| 特殊訓練 | 依服務類別(醫療、環保、社福等)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訂 | 依各類別需求不同 |
第二步:取得紀錄冊
完成兩種訓練後,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發「志願服務紀錄冊」,才算正式領冊。
起算時間點
依衛生福利部的規定,志工時數的起算時間為:
以「領冊日期」或「基礎、特殊兩種訓練完成日」中較早者為基準。
如果無法得知訓練完成日期,則一律以領冊日期起算。
重點提醒
- 🚫 訓練本身不算時數 — 基礎訓練、特殊訓練的課程時間都不列計為服務時數。
- 🚫 尚未領冊前的服務 — 理論上不計入正式時數,除非後續補登且有完整證明。
- ✅ 領冊後才真正開始累積 — 這是官方認可的起跑線。
💡 實例說明: 小明在 2025 年 3 月完成基礎訓練和社福類特殊訓練,同年 5 月領到紀錄冊。他的志工時數從 2025 年 3 月(訓練完成日)起算。
Q2:哪些活動才算志工時數?哪些不算?
簡答:無償、有組織、實際提供服務、由認證單位登錄記載的活動才算。通勤、訓練、會議通通不算。
這是新手最容易誤踩的地雷區。以下用一張表讓你看懂什麼算、什麼不算:
✅ 算入志工時數的活動
| 活動類型 | 舉例 | 條件 |
|---|---|---|
| 社福服務 | 關懷獨居長者、陪伴身心障礙者、弱勢家庭課輔 | 須由合法登記單位主辦 |
| 環保服務 | 淨灘、植樹、社區環境維護 | 需取得正式服務證明 |
| 醫療支援 | 醫院志工導引、安寧病房陪伴 | 需完成醫療類特殊訓練 |
| 文化教育 | 圖書館志工、博物館導覽、偏鄉教學 | 須有組織性安排 |
| 活動志工 | 馬拉松、藝文展覽、大型公益活動 | 須確認主辦單位有認證資格 |
| 行政支援 | 協助 NGO 文書處理、活動籌備 | 須記錄在服務紀錄冊上 |
🚫 不算志工時數的活動
| 活動類型 | 為什麼不算? |
|---|---|
| 教育訓練(基礎/特殊訓練) | 法規明定:訓練時間不列計服務時數 |
| 通勤往返時間 | 僅計算「實際提供服務」的時間 |
| 志工會議(隊務會議、檢討會等) | 非直接服務行為 |
| 有薪/有酬勞的活動 | 志願服務定義為「無償」 |
| 個人自發性的助人行為(如幫鄰居買菜) | 非透過合法組織的安排 |
| 實習或課程要求的服務 | 若屬學分或課程強制要求,可能不計入正式志工時數 |
認證的關鍵:誰來記錄?
時數不會「自動」累積。你必須:
- 參加合法登記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舉辦的活動
- 服務後由該單位指定人員在紀錄冊上登錄
- 登錄時須加蓋登錄人名章
⚠️ 自己記錄時數是無效的 — 就算你認真做了筆記,沒有官方認證蓋章,申請任何獎勵或證明時都可能不被採認。
Q3:志工時數怎麼登錄?去哪裡查?

簡答:主要由運用單位登錄在「志願服務紀錄冊」,可透過「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」線上查詢。
登錄方式
目前在台灣,服務時數的登錄分為兩種方式:
1. 實體紀錄冊登錄(主要方式)
這是最正式、最被廣泛認可的方式。流程如下:
服務結束 → 運用單位指定人員填寫紀錄冊
→ 記載服務項目、內容、時數 → 加蓋登錄人名章 → 完成
登錄時必須注意:
- 服務項目依實際狀況填寫,內容應詳予填列
- 時數欄位必須填寫完整
- 一定要蓋章 — 未蓋章的紀錄在申請獎勵時可能不被認可
2.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(輔助方式)
衛福部的線上系統(https://vol.mohw.gov.tw/vol2/)提供數位化管理功能:
- 運用單位可將時數登錄至系統
- 志工可隨時查詢自己的服務紀錄
- 申請榮譽卡或其他獎勵時,可從系統匯出時數資料
不過要注意:線上系統登錄目前是輔助性質,申請重要獎勵時,通常仍須搭配實體紀錄冊,且匯出資料須加蓋志工督導章。
2025-2026 年趨勢:全面線上化
根據新北市教育局 2025 年公告,政府正推動志工服務時數管理全面線上化:
- 2025 年起:公部門運用單位全面線上化管理
- 2026 年起:擴及私部門運用單位
未來登錄和查詢將更加便利,但目前過渡期仍建議紙本 + 線上雙軌並行,確保時數萬無一失。
查詢管道
| 管道 | 說明 | 適用對象 |
|---|---|---|
| 衛福部志願服務資訊網 | 登入會員專區 → 服務紀錄查詢 | 已在系統註冊的志工 |
| 各縣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| 臨櫃或電話查詢 | 需要協助的志工 |
| 所屬運用單位 | 直接向登錄單位查詢 | 最直接的管道 |
| 臺北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(newcv101.gov.taipei) | 台北市專屬整合平台 | 台北市志工 |
Q4:換了志工單位,時數可以合併計算嗎?
簡答:可以合併,但跨類別服務須先完成該類別的特殊訓練。
這是很多資深志工或「斜槓志工」會遇到的實際問題。你可能先在社福機構服務,後來又加入環保志工隊,甚至同時在多個單位服務,這些時數怎麼算?
基本原則:可以跨單位累計
志工時數可以在不同單位累計,前提是:
- 每個單位的紀錄都完整,有正規登錄
- 服務內容符合志願服務法的定義
- 你已完成該服務類別所要求的訓練
跨類別服務的關鍵規定
根據衛生福利部 103 年 11 月 3 日函釋:
「志工參與志願服務,須先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……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運用單位若各自訂有特殊訓練課程,且規定跨領域服務之志工,須接受該訓練,始得提供服務者,自應從其規定,再予合計其服務時數。」
翻譯成白話文就是:你要做什麼類別的志工,就要先上什麼類別的課。
實例說明
| 情境 | 時數計算方式 |
|---|---|
| 同一類別,換單位(如從 A 社福機構換到 B 社福機構) | 直接合併計算 |
| 從社福類轉環保類 | 須先完成環保類特殊訓練,訓練完成後的環保類時數才開始計算 |
| 同時在社福類和醫療類服務 | 兩個類別的時數分開計算,但可合併為總時數 |
常見誤解澄清
- ❌ 「換了單位,之前的時數就歸零了」→ 錯誤。只要紀錄冊有登錄,時數就會一直存在。
- ❌ 「紀錄冊只能有一本,跨類別要換新的」→ 錯誤。同一本紀錄冊可以登錄不同類別的服務時數,但每種類別須先完成對應的特殊訓練。
- ✅ 「時數跟著人走,不是跟著單位走。」
Q5:志工時數會過期嗎?有沒有期限?
簡答:志工時數本身沒有法定保存期限,但部分申請用途有「近 1-2 年內」的時效要求。
時數的永久性
從法規層面來看,志工時數沒有到期日。只要紀錄冊上有登錄、有蓋章,這些時數就會一直有效。
這意味著:
- 10 年前累積的時數依然有效
- 大學時期做的志工時數,出社會後仍然可以拿來申請榮譽卡
- 紀錄冊可終身使用,不需要換發
但要注意!用途決定了「有效期限」
雖然時數本身不會過期,但部分申請用途對時數的「新鮮度」有要求:
| 用途 | 時數要求 | 常見期限限制 |
|---|---|---|
| 升學(多元入學) | 各校自訂 | 多數要求高中在學期間的時數 |
| 獎學金申請 | 各機構自訂 | 常見要求近 1-2 年內 |
| 志願服務榮譽卡 | 服務滿 3 年、時數達 300 小時 | 無期限限制 |
| 志願服務獎勵(銀質/金質/金駝獎) | 依獎項等級不同 | 無期限限制 |
| 公職考試加分 | 依考試類科規定 | 通常無特定期限 |
| 海外留學申請 | 各校自訂 | 部分學校偏好近期經驗 |
建議策略
與其擔心過期,不如養成好習慣:
- 持續累積:不要等需要時才開始做,平時就保持服務習慣
- 定期更新:每年至少參加 1-2 次志工活動,保持紀錄的即時性
- 雙軌保存:紙本紀錄冊 + 衛福部系統登錄,雙重保障
💡 一句話總結: 時數不會過期,但用途有時效。越新鮮的時數,申請越有說服力。
Q6:時數被拒絕或不夠怎麼辦?最常見的 5 種錯誤
簡答:最常見的錯誤包括:把訓練當成服務、忘了蓋章、參加非認證單位的活動、通勤時間也算進去、沒有保留證明文件。
辛辛苦苦做了志工,到了申請時才發現時數不被認可,是最令人沮喪的事。以下整理 5 種新手最常犯的錯誤,以及修正和補救的方法:
錯誤 1:把訓練時間當成服務時數
| 詳情 | |
|---|---|
| 常見情境 | 參加了 6 小時基礎訓練 + 12 小時特殊訓練,以為自己已經有 18 小時的志工時數 |
| 實際規定 | 訓練時間不列計服務時數,這是法規白紙黑字寫明的 |
| 補救方法 | 無法補救,趕快開始實際服務吧 |
錯誤 2:紀錄冊忘了蓋章
| 詳情 | |
|---|---|
| 常見情境 | 服務單位填了時數,但忘了加蓋登錄人名章 |
| 實際規定 | 未蓋章的登錄,在申請獎勵時可能不被認可 |
| 補救方法 | 盡快回到原服務單位,請登錄人員補蓋章。如果已過很久,可能需要請單位出具證明文件 |
錯誤 3:參加非認證單位的活動
| 詳情 | |
|---|---|
| 常見情境 | 朋友揪團去淨灘、協助社區活動,但主辦方不是合法登記的志願服務單位 |
| 實際規定 | 只有已向地方政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在案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,才能進行官方時數認證 |
| 補救方法 | 事前確認主辦單位資格。若已參加完才發現,可請主辦單位出具參與證明,但不保證能被官方採認 |
錯誤 4:把通勤、休息、會議時間也算進去
| 詳情 | |
|---|---|
| 常見情境 | 服務 3 小時,但把來回 2 小時通勤也算入,登錄 5 小時 |
| 實際規定 | 時數定義為「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,不含往返時間」。志工會議、休息用餐時間也同樣不計入 |
| 補救方法 | 請運用單位更正登錄。通常單位本身也會注意這個問題 |
錯誤 5:沒有保留任何證明文件
| 詳情 | |
|---|---|
| 常見情境 | 做完志工後忘了索取紀錄,幾個月後才發現時數沒登錄,也無從證明 |
| 實際規定 | 時數認定以紀錄冊登錄為準,你必須能證明自己有參與 |
| 補救方法 | 若還能聯繫到服務單位,請對方回溯補登。建議每次服務後立刻確認時數已登錄 |
預防勝於治療:新手 Checklist
每次做完志工,建議你立刻檢查以下 5 件事:
- 紀錄冊上的服務項目和內容是否填寫完整?
- 時數數字是否正確?
- 有沒有加蓋登錄人名章?
- 服務日期是否無誤?
- 自己有沒有拍照或保留活動參與證明?
結語
搞懂了時數怎麼算之後,最重要的還是行動。志工時數的價值不只是數字,它代表你投入的時間、付出的心力,以及對社會的貢獻。
新手起步 3 步驟
| 步驟 | 具體行動 |
|---|---|
| Step 1:找單位 | 透過衛福部志願服務資訊網或各縣市志工中心,找到合法登記且符合你興趣的服務單位 |
| Step 2:完成訓練 | 參加基礎訓練及該類別的特殊訓練,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 |
| Step 3:開始服務 | 每次服務後確認時數有確實登錄、有蓋章 |
常見的志工服務類別一覽
| 類別 | 主管機關 | 適合對象 |
|---|---|---|
| 社福類 | 衛生福利部 / 各縣市社會局 | 喜歡與人互動、關懷弱勢 |
| 環保類 | 環境部 / 各縣市環保局 | 關心環境、喜歡戶外活動 |
| 醫療類 | 衛生福利部 | 對醫療照護有興趣 |
| 教育類 | 教育部 | 喜歡教學、輔導 |
| 文化類 | 文化部 | 對博物館、藝術有熱情 |
| 警政類 | 內政部警政署 | 關心社區安全 |
| 消防類 | 內政部消防署 | 對緊急救護有興趣 |
還在猶豫?這些數據告訴你為什麼值得開始
- 服務年資滿 3 年、時數達 300 小時,可申請 志願服務榮譽卡,享有公立景點免費入場等福利
- 時數達 750 小時,可獲頒 銀質獎
- 時數達 1,500 小時,可獲頒 金質獎
- 時數累積也可在部分縣市 換取長照服務(如新北市以工代金、台中市以工換照)
無論你的目標是升學加分、充實履歷,還是單純想回饋社會,搞清楚時數怎麼算只是第一步。今天就開始你的志工旅程吧!
附錄:常見名詞對照表
| 名詞 | 說明 |
|---|---|
| 志願服務紀錄冊 | 官方核發的紙本手冊,記錄志工服務時數,可終身使用 |
|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| 實際運用志工人力的機構,如社福團體、醫院、學校等 |
|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| 各服務類別的上級主管機關,如社會局、環保局、教育局 |
| 志願服務榮譽卡 | 服務滿 3 年且時數達 300 小時可申請,享有多項福利 |
| 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 | 衛福部建置的線上平台,提供時數登錄及查詢功能 |
參考資料
- 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:https://vol.mohw.gov.tw/vol2/
- 《志願服務法》(2001 年公布施行)
- 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》
- 雲林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— 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說明
- 內政部台內中社字第 0920072859 號函釋(2003)
- 衛生福利部衛部救字第 1030128451 號函釋(2014)